不少設計公司常常不願意花時間成本培養新手(萬一快培養好結果就離職走人,對設計公司來說是很傷的),所以設計助理或新手設計師薪資很低但工時長(且希望要會的東西還是不少),這樣還不見得容易應徵上,大部分設計公司都會希望來應徵者是即戰力可以立即上火線的(若你是設計公司老闆的角色大概也會這想)。
以設計業普遍來講算是比較少重視學歷,大部分都是以經歷(例如你待過哪一家知名的設計公司幾年)或作品,尤其是作品,因為很現實的層面,如果一個學歷是博士一個學歷是大學,基本上設計公司不太會因為學歷高而錄用(因為常常是理論過多實做不強,應徵主管又不夠,有點不上不下,會覺得點貴又不好用),相反的如果學歷沒那麼高但作品好有時反而會受歡迎(因為薪資要求也會比較適中合理)。
您可以把設計當做是第二專長(畢竟平時興趣與短期的訓練,在大部分設計公司眼裡並不討喜),先把您學校主專長顧好(很多人常常覺得在學校那麼久沒學到東西,其實只是自己沒發掘,即使是理論或者是多聽幾次專有名詞還是多少會有潛移默化的效果),第二、第三專長也會有加分的效果,,但相對的一下子要把第二與第三專長拿來當做第一專長主力確實是太過沈重,如果您真的對設計這樣行有興趣,除了偶而能接些案件充實自己的作品集之外(如果兼職接些案件,我覺得價錢低一些沒關係,但不要接太趕的,要有充裕時間完成把一些很作品先磨出來),要是有段時間沒有好的兼職案件,建議您可以去參加一些比賽(很多設計論壇網站常有這類訊息),至少他會有些主軸與方向讓你去設計,雖然一開始大概是拿不到很名次等於是花時間做白工,但您可以藉由這樣的設計經驗,去看看那些得獎者的作品是怎樣(通常設計比賽應該都會公布得獎作品),這樣您可以多少知道別人得獎的作品設計思維與展現方法與技巧,因為您自己也有做過所以感觸會比較深,也可以累積您的作品集,經由這樣的經驗也會有利於較快速的學習,之後若能有因此獲得一些獎,除了自己履歷上好看之外,對於找這方面工作上也會有加分效果!
筆者自己很多年以前(快十年前了吧)曾經參加過PCHome的網頁設計比賽(某個藝人的,承辦單位有準備文字與照片素材),雖然沒得獎,但可以看到其他得獎者用一樣的基本素材做出來的成品,確實是比我做得好,但就可以去觀摩別人怎樣做的(尤其自己有做過再去看印象很深,幫助比較大),若您沒有自己做過而去看得獎者的作品其實感覺這不會那樣深(只是走馬看花看過去而已)。
之後筆者有參加過國稅局的網頁設計比賽,可能有點幸運有得到第二名(在一樣的素材下這次比較有經驗先研究比較久才下手做),那個比較正式還有得到獎狀,也算一次還蠻難得的經驗,後來就因為做比較商業與業務客服系統分析等事情,就沒有再參賽了!
關於本文第一段提到的新手到企業任職的事情,或許常見的觀點是會認為企業很不願意栽培人,,除了新人任職往往穩定性不夠,或者是學完後沒多久就離職對企業是造成很大傷害(因為新人前幾個月的產值是很低,反倒是企業必須花費很多額外人物力與時間去培養),底下這一段文字是引用節錄自邱文福先生的部落格全文請參考,我覺得有闡述出中小企業主的觀點思維:
談到憲法保障,人民生存權、工作權與財產權都是保障範圍,勞基法是否過度保障勞工?蔑視資方造成經濟發展殺手?如果中間出現不平衡保障,也是人民的資方,能提出憲法層次的抗議嗎? 例如說,我們年輕時的學徒制度,一個從不會到會的過程,常常就是企業新人的傷害,資方為了進用新人,於社會發展本是正向價值與意義的,但是在進用新人時,企業的風險除了新人勘用與否,還要施與培訓,其代價與付出之高,若不是此人足以長期擔任伙伴關係,根本是企業生存的一大殺手;然而,當新人在磨合期尚且無法勝任,勞基法卻給予完全保障,完全忽略企業新人適應問題對資方可能造成的巨大傷害。 這中間因此出現的不平等生存權其實就非常清楚了。政府、法院的執事者或傳統的非理性主觀意識,從來都認為資方屬於強勢一方,勞方則為弱勢,事實上這是非常錯誤的觀念。
1 意見:
Thanks for your reference.
邱文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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